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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5-06 05:16:39


  1.第一检察部。负责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一检察部主任:  裴海波    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张宇、郭晓川
  员额检察官:裴海波、张宇
  2.第二检察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主任:  于洪洋    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庞静宇、张昊宇
  员额检察官:于洪洋、庞静宇
  3.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主任:  郭振宇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贾剑伟
  员额检察官:郭振宇
  4.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第四检察部主任:郑小红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张万金
  员额检察官:郑小红、张青梅
  5.第五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红泳    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卢宏然 李松妍
  员额检察官:刘红泳、宫厚仁、卢宏然
  6.综合业务部。受理控告、举报、申诉,办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法律政策研究、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等。负责案件管理、人民监督员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等工作。
  综合业务部主任:田雨立    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刘阳  张占新
  员额检察官:田雨立
  7.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和特约检察员联系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督查工作。负责协调管理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翻译工作。
  办公室主任:天心    办公室副主任:郝悦媛
  8.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政治部主任:白丽敏    政治部副主任:王婧昊、金肖月
  9.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法警队大队长:王莉
  法警队教导员: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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