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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决算公开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0-08-28 16:44:12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机构设置
我院内设9个部门,分别为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司法警察大队。我院政法专项编51人,实有人数46人;事业编5人,实有人数为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安排1159.9万元,比2018年1417.56万元减少257.66万元,上年结转45.54万元,其他收入为2.23万元。全年支出合计数为1209.1万元。财政拨款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反贪局、反渎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局三部门人员15人共17个编制转隶至红山区监察委员会,导致相应项目经费预算减少;二是本单位加强内控管理,进一步压缩年度预算。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63.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62.1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68万元;支出总计1,263.8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72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48.71万元,下降21.60%;支出总计减少348.71万元,下降21.6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转隶监察委,导致项目经费预算减少;二是响应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开支。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62.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90万元,占99.80%;其他收入2.23万元,占0.2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20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2.61万元,占72.20%;项目支出336.48万元,占27.8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5.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5.54万元;支出总计1,205.4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减少233.05万元,下降16.20%;减少233.05万元,下降16.2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转隶监察委,导致项目经费预算减少;二是响应中央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缩开支。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0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8.96万元,占72.10%;项目支出336.48万元,占27.9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0.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较上年减少116.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至监察委,导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12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物业费、取暖费和其他商品服务等支出,较上年减少47.9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至红山区监察委员会,导致经费支出减少。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84万元,完成预算的97.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1.5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2.0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调拨至监察委3辆执法执勤用车,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二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控,大力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0.8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占99.9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0.1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支出,车均运维费2.91万元,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进一步压缩维修开支,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6万元,接待1批次,共接待6人次。主要用于上级观摩扫黑除恶案件接待支出。较上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相关支出。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对所有项目支出分别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具体情况:一是设置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包括办案业务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二是具体指标名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并对每个指标进行了细化。无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我院按财政部门有关要求,全面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设定预算绩效目标合理,具体绩效指标丰富,基本完成2019年制定的绩效目标。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我院收到自治区和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237万元、业务装备经费93万元,基本完成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较好地利用了财政资金、保障干警办案经费。
办案业务费:2019年受理案件912件,结案率达到89%以上,人均办案支出约3.5万元,保障干警办案经费,满意度达到97%以上,达到年初目标要求。
业务装备经费:满足检察业务办公办案的正常需要,定期报废陈旧设备,更新车辆及办公通过设备;按上级院信息化系统分级保护涉密的要求,设置信息系统工程及集中打印系统;根据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配备涉案财物管理系统。通过政府采购选取优质价廉的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预计≥98%。通过公开招标选取质优价廉设备、装备,支出进度达到100%。干警满意度达到97%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目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11万元,比2018年减少47.95万元,降低27.20%。主要原因是:转隶至红山区监察委员会15人,相关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180.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0.00万元,降低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机要文件的收发和应急用车;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执法办案使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主要用于:特殊办案需要;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减少1.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减少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考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可欣    联系电话:18547627851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收入决算表.xls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支出决算表.xls
机构运行信息表.xls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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