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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8-03-02 16:16:00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依法行使检察权,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和赤峰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安排本院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开展对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工作,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其它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我院内设机构16个。政法专项编68人,实有人数64人;事业编5人,实有人数为5人;长期聘用人员5人、社会购买服务人员25人。退休人员35人。人员变化, 2017年新考录2人。
因转隶人员预算支出还在我院,因此上述机构人员情况包括转隶人员。
(二)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4    
5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360.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4.55万元,增长27.6%,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
支出预算1360.8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4.55万元,增长27.6%,增加主要是由于人员支出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360.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360.83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360.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0.83万元,占比84%;项目支出220万元,占比1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360.8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60.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   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  1172.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184.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以及单位日常经费和办案费支出。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   55.8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23.89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类  132.78万元 ,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85.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无。
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0.7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下降)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长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万元,增长8.4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是由于用车购置费增加。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我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0.98万元,比上年增加38.28 万元,增长25 %。主要原因是物业管理费和委托业务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1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1、检察办案业务费,年度指标值是保障业务部门办案过程中的各项需求,更好的发挥检察职能。
2、检察业务装备经费,年度指标值是提升办公办案效率,满足办案办公需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http://cfshsqrmjcy.gov.cn/uploadfile/2021/0222/2021022204171797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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