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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履职勇担当 依法护企保远航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3-19 16:53:43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切实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打击涉民营企业违法犯罪的同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经济秩序,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企业挽回了损失!”2024年3月18日,某被害企业负责人为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送来一面锦旗。

2023年11月16日,孙某某虚构某公司经营状况骗取被害企业信任,与之签订供货合同,收取65万元货款后,用其中30万元订购部分设备后不再继续履约并变更联系方式,将剩余货款用于个人消费购买车辆,骗取被害企业35万元。本案是一起刑民交织的案件,关键点在于厘清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准确认定行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及时为被害企业追赃挽损。为查明案件事实及时追赃挽损,检察机关适时介入了此案的侦查,与公安机关共同分析案情,就侦查方向、取证重点、案件定性达成一致,围绕行为人履约能力、财产状况、资金去向查实其非法占有目的。经查,行为人收到部分货款没有用于履约,而是用于购买高档轿车,之后又与其妻子协议离婚,净身出户,导致自己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检察机关在确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况下,及时要求公安机关查扣涉案财物,经与公安机关共同努力,所查扣的涉案财物几乎可以覆盖被害企业的全部损失。

近日,红山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孙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万元,追缴违法所得。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加大刑事执行监督的工作力度,确保涉案财物执行到位,打通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红山区高质量发展,深入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部署和自治区院“护企五招”要求,持续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事项重点措施,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将“检察护企”抓在平常,“护企五招”做在日常,务实功,求实效,强化与公安、法院、工商联、网信等单位的案件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有效保障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环境,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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