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红山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报告 > 正文

2018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9-02-10 09:48:00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7日在赤峰市红山区第九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上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鹏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红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稳中求进,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增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就。
  一、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主动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和落实。全力服务保障棚户区建设、重大项目建设、非公经济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与市检察院派驻的检察室一道,接待群众来访、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监督法院执行,共同助推李克强总理关注的铁南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以物流园区检察室为依托,将服务非公经济的范围延伸至含红山物流园区在内的4大产业园区,打造专门服务我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园区检察室。严惩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领域的各类刑事犯罪,开展了“危害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依法惩治了一批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
  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展现新作为
  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法定职责。受理提请逮捕案件294件354人,批捕231件276人,不捕60件75人,批捕准确率100%。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28件588人,起诉414件550人,无不起诉案件,起诉准确率100%,有罪判决率100%。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初步形成。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加强信访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迎庆和党的十九大会议期间,开展“信访攻坚季”活动,主动承担信访维稳政治责任。成立法律援助中心驻区检察院工作站,发挥律师第三方中立优势,增强司法公信力。加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应用,通过信、访、网、电、视频等数字化渠道,方便群众的申诉控告举报。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救助金额2万元。
  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突破
  深刻认识反腐败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办案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加强源头治理。2017年共立案3件18人,同比上升125%。其中立案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件17人,立案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为侦防工作划上圆满的历史性句号。积极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和廉政文化建设,累计为政府公共资源项目建设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59件。充分利用红山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法治讲座和警示教育活动35次,受教育人数1430余人,促进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司法公正取得新业绩
  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监督公安机关对应立而未立案案件立案3件,对不应立案而立案案件撤案2件;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追加逮捕4人;追加漏罪31起,同比上升287.5%;及时追诉漏犯;发现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提出提请刑事裁判抗诉6件,同比上升20%。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请民事行政裁判抗诉4件。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监督纠正社区矫正机构对缓刑考验期计算错误1件。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尊重和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在自治区率先建设“互联网+法律监督”平台,初步实现法律监督全覆盖。该项目在自治区检察机关智慧检务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五、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进司法改革取得新进展
  全面落实、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建设和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完善绩效考评机制,按照绩效考核分数和等次发放绩效工资,打破“平均主义”。建立检察官业绩评价制度,建立员额检察官履职档案,严格按照《检察官权力清单》行使检察权,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健全追责问责机制,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检查,组建了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共评查案件533件。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政策,完成了检察官职务等级晋升和择优选升工作。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准确把握配合与制约的关系,着力构建新型检法、检警、检律关系。落实公益诉讼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发挥职能作用。办理了国土资源领域公共利益诉讼案件1件,该案入选自治区公益诉讼精品案例选编。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完成了反贪、反渎、预防三部门人员的转隶工作。
  六、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新提升
  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三比一整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实行签字背书制度,检察长与副检察长、副检察长与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形成“一把手”抓全面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抓部门负直接责任的责任机制,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党章》《准则》和《条例》。进一步规范和严格“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抓好作风建设。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开展纪律作风常态化督查。
  七、全面从严治检,过硬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以标准化为抓手、以制度化为重点、以信息化为载体,深入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八化”建设。全市检察系统“八化建设”现场观摩团到本院观摩“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检察队伍的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道德素质和综合素质。注重业务实训和岗位练兵,队伍的综合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区检察院被自治区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8个集体被红山区级以上机关记功嘉奖。4人被市级以上检察机关记功;11人获得全国全区全市和红山区级机关表彰。
  检察管理和检务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加强。不断加大检务保障力度,建成了“一站式”检察服务中心、法律监督中心。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全面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对社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248条,同比上升21.38%,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组织“检察开放日”,邀请代表委员参加重大活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媒体联系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加强检察信息宣传和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检察信息被上级院及政法委转发72篇次,检察宣传被各级媒体转发97篇次,检察理论研究被各级刊物刊登75篇次。全面加强新媒体建设与应用,“红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影响力不断加强。在全国“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2月榜单上,“红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在全国2574个检察微信账号中,排名第18位;“全国区县榜”上排名第6位;16次进入自治区检察系统动态排行榜。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和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有:一是检察工作与大局融合还不够,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精准;二是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公的力度、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综合配套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智慧检务”的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落实这一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加快美丽内蒙古建设,按照《中共赤峰市红山区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现代化红山区新征程的决定》,立足红山区实际,立足检察职能,创新举措、主动作为,努力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推进平安红山建设。紧紧抓住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山。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提高保障民生水平。把民生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重点围绕保障发展教育事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等,依法严惩教育、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领域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问题、最关切的权益保障问题、最关注的公平正义问题。
  五、全面贯彻依法治国新部署,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开公益诉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重要论断,在保护公益上主动作为。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应用。
  六、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过硬检察队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将党的建设放在第一的位置抓紧抓好,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建设。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教育培训。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自觉接受监督。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正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责任。锐意进取,埋头苦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在新时代,以新使命、新担当、新作为,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平安红山、法治红山,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暂无数据
下一篇:2017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