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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7-01-11 16:26:00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15日在赤峰市红山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鹏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在区委和市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红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主动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水平有新提升。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自觉将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落实,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水平有新提升。服务“十个全覆盖”建设项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红山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会议,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职务犯罪专项查办和贫困大学生补贴专项查办工作,发挥司法服务作用。积极服务总理关注的铁南棚改“头号民生工程”,参与棚户区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监督36次,涉及资金29亿余元,监督项目资金较去年同期增长1350%。参加棚改例会、调度会5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120余人次,处理纠纷30余次,现场监督强制征收2次,有效化解矛盾,促进工程顺利开展。
  ——查办预防职务犯罪有新突破。突出办案重点,确保办案规模。大案数量、比例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有新提升。全年初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0件30人。立案贪污贿赂案件6件13人,全部系大案。立案数、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0%和116.67%。对喀喇沁旗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李某等5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大案串案,翁牛特旗畜牧兽医局副局长周某等7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大案串案进行了立案查处。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2件4人,全部系大案。积极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有序开展个案、类案、行业、系统预防,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结合办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74次,受教育人数2000余人;开展预防咨询70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90件次。与有关部门共同建设了1000平方米的高标准警示教育基地。
  ——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新成效。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组织领导传销、金融诈骗、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民生的犯罪。受理提请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33件419人,同比分别上升6.07%和13.24%,批准逮捕247件305人,批捕率73%,不批准逮捕86件114人,不捕率27%。批捕准确率、不批捕准确率均达到100%,无捕后撤案、捕后不起诉、捕后判决无罪案件。从快从严办理了有重大影响的赵黎平涉嫌故意杀人案;阿斯哈图老年服务中心雷明、曹亚玲涉及1300余人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42件714人,同比分别上升25.46%和22.26%。提起公诉472件614人,同比分别上升27.91%和24.43%,起诉率85.99%;不起诉7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61.11%和38.88%,不起诉率1.54%;移送其它院21件39人;移送机关撤回起诉9件9人;在办33件41人。案件审结率95.42%,有罪判决率100%。建议适用简易程序336件,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71.18%。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落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受理的21件28人未成年犯罪案件均适用了特别诉讼程序。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盲聋哑人及未成年人指定辩护律师10人,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及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宣传,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受理各类来信来访66件143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均取得了较好效果。
  ——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有新进展。把司法公正和防止冤假错案作为坚守的价值观和底线,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对立案活动、侦查活动适时进行监督并取得实效。对漏犯、漏罪及时提出监督意见。提出刑事抗诉2件。审查红山区看守所收押手续747件,释放手续721件,考查监外执行罪犯225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4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18件。对红山区环保局申请红山区法院强制执行的12件威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了全面监督。探索建立“互联网+”法律监督新模式,建立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新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211份。
  ——队伍素质、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有新提升。抓从严治党,始终坚持党建是第一政绩,把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强班子建设,着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执行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注重与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深入查找“不严不实”问题,边学边查边改。加强学习培训,着力培养专业型、专家型人才。加强廉政建设,做到“一个确保三个落实五项制度”,强化“两个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从严执行党纪、政纪、检纪。加强文化建设,弘扬“爱国、敬业、公正、廉明”的红检精神,践行“公道、崇法、勤谨、担当、谦让”的院训。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对于发现的184个不规范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案件、见原因、见措施、见时限、见成效“七见”的要求逐案整改销号。组织开展抽样评估,对于业务工作存在的600余处问题,综合工作存在的60余处问题,逐一整改,整章建制。抓住重点环节,构建“五个体系”,把好“五个关口”,加强“一个公开”,确保规范司法行为取得实效。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选拔员额内检察官。将“入额”与“责任担当”结合起来,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微博、微信、客户端、门户网站等方式多渠道公开检务信息、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组织联络活动5次,邀请代表、委员来院视察60余人次,发送资料120余份。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接受群众参与、监督检察工作。
  全面提升了检务管理、检务保障及司法办案的信息化水平。检察宣传、信息、理论研究、保密、检察技术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检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转发116篇,检察理论文章被市级以上媒体刊发56篇,检察信息被上级院转载42篇,开展文证审查、技术协助115件。
  2015年被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市先进基层院”、“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示范院”。有2名干警代表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参加自治区检察机关业务技能竞赛,其中1名干警在自治区检察机关首届案件管理业务技能竞赛中荣获十佳能手、综合业务优胜奖;1名干警荣获自治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实战演练审训突破优胜奖、全市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1名干警荣获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业务技能竞赛优秀辩手。1名干警被评为“赤峰市十大法治人物”、“赤峰市人民满意检察官”。在红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三级人大代表评议政法系统工作中,评议结果满意率居于前列。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有效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司法规范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办案信息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科学化水平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委七届十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从严治党、从严治检,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提高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全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落实这一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发挥司法保障作用
  深入开展反恐怖反分裂、打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继续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以及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惩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不良行为青少年、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查办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资源损失、流失的案件。深化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充分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三、加强法律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推动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机制。畅通在押人员控告申诉渠道,健全冤假错案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继续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强化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的监督,共同维护监所安全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加强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尤其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的,依法从严处理。
  四、从严治党治检,提高司法能力、司法公信力
  把中央和各级党委对检察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刻融入到实践之中,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定力和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之下。以党建统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把党建工作抓深入、抓具体,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办案一线人员为重点,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依法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堵塞利用检察权寻租空间。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问题。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巩固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健全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加强对命案和主要靠言词证据定罪案件的审查,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意见。建立检察机关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机制和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
  五、稳步推进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动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员统一管理、财物统一管理改革。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完善检察官职业准入和选任制度,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专业化的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科学界定检察官职责权限,明确各层级的办案责任。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形成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内设机构体系。深化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建立严格规范的案件受理、办理、管理工作机制。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提升检察业务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各位代表,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将以“十三五”开局年为契机,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适应新常态,主动作为、认真履责、勇于担当、求实创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有关用语说明
  1.“一个确保三个落实五项制度”
  一个确保: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三个落实:一是以主体责任为主线,抓党组、分管检察长、部门负责人、总支和支部书记的领导责任落实。二是以监督责任为主线,抓监察室、总支纪检的监督检查责任的落实。三是以执纪问责为主线,抓案件查办和司法行为规范的落实。
  五项制度:一是严格考勤记录制度。二是严格学习纪律制度。三是严格会议例会制度。四是严格廉政警示教育记录制度。五是严格监督检查制度。
  2.“五个体系”、“一个公开”
  一是着力建立流程管控体系,把好办案程序关;二是着力建立标准模本体系,把好文书制作关;三是着力建立案件评查体系,把好案件质量关;四是着力建立卷宗管理体系,把好案卷归档关;五是着力构建检务督察体系,把好纪律制度执行关。加强“一个公开”即全面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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