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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15-03-06 17:05:00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1日在赤峰市红山区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吕鹏举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主要工作

2013年, 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红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有新提高,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有新举措。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注重实现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着力为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依法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3件13人,提起公诉 17件22人。依法从快批准逮捕了何某某等犯罪嫌疑人以销售廉租房名义实施的诈骗案,最大限度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参与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假药劣药、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嫌疑人5件5人,提起公诉 2件3人。积极参与“扫黄打非”、整治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信息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涉黄”案件犯罪嫌疑人3件3人,提起公诉3件4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对符合法定从宽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落实检调对接、法律文书说理、刑事和解、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年无涉检上访案件。
坚持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发生在红山区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及时准确办理赤峰玉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案,涉案金额5亿余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程某某职务侵占、诈骗案,涉案金额6700余万元。依法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引导消除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健全并完善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延伸检察职能,深入企业、乡村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接待法律咨询20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实行侦查一体化、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立案查办8件 1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8人,大案4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查办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均为大案。查办的文钟镇黑沟门村党支部书记郭某某、村委会主任尹某某贪污案,二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办案的同时,更加重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协调召开了全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推动建立了区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检察机关组织协调,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新格局。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专项活动,组织物流园区企业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向企业深入延伸。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转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传阅。全年开展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18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12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51次。
--法律监督取得新成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完善法律监督措施。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01件5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32件421人,不批准逮捕69件8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0件79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09件531人,不起诉41件41人,报送市院16件58人,正在审查65件165人。案件的批捕准确率、不批捕准确率、起诉准确率、不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达到了100%。刑事诉讼监督加大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力度,追漏捕17人,追漏诉28人,追漏罪80起。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纠正社区矫正脱管漏管1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民事诉讼监督规则,改革并完善民事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4件。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司法公正,保证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队伍素质和形象有新提升。按照“政治建检、业务兴检、素质强检、从严治检、从优待检”五位一体工作思路,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队伍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以人事制度改革为契机,通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调整、任用正职环节干部17人,副职环节干部5人,有效激发了队伍的活力和干劲。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四德”教育,提高检察人员的道德修养;开展“队伍建设强化年”、“规范化建设启动年”、“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提高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保障现代化水平。领导班子强化学习、强化工作,班子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发挥表率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程序,提高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开展检察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和岗位练兵,参加上级院和其他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30余次,采取聘请教授讲课、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政治业务培训20余次。实施青年干警“AB岗”培训计划,为纳入培养计划的干警安排一主一辅两个工作岗位进行跨岗锻炼,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配合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贯彻落实人大决议。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建立“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新机制。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和“一案三卡”等工作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办案一线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制定修改本院各项规章制度43项,落实从严治检的具体要求,在整顿“庸、懒、散,奢、私、贪,蛮、横、硬”九项重点内容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拖、腐、推”三项整顿内容,大力整顿纪律作风,抵制歪风、树立正气,队伍风清气正,树立了良好形象。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发挥检察文化的引领、渗透、融合、凝聚作用。举办征文比赛、书画摄影才艺展示、乒乓球比赛、登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提高干警的文化素养和精神境界。有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岗位练兵和素能比武中获得优胜标兵,获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素能比武演讲比赛第一名及十佳法律文书制作者,赤峰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素能比武第一名。
--检务保障水平有新提高。根据执法办案的新要求,加快检察信息化建设步伐,改善了办案所需的信息化装备,依托检察专线网推行了网上办公、办案。在技侦综合楼建设过程中科学合理的设置了办案工作区、举报大厅、案管中心、案件研讨室等办案用房。更新了部分办案车辆。成立了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高了办公办案效率,无办案安全事故,无失泄密事故。
检察宣传、检察理论研究、检察信息、保密、检察技术等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检察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转发126篇,检察理论文章被刊发41篇,检察信息被上级院转载41篇,开展司法鉴定、文证审查和技术协助126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和政协有效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检察人员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执法公信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体制机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推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委七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落实这一总体思路,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红山建设,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社会影响面大、危害性强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坚决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完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提高侦查工作的科技含量,加快侦查模式转型。结合办案进一步推进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三、加强诉讼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真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做到监督力度与监督质量、效果并重,监督与支持并重。刑事诉讼监督要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要监督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又要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监督纠正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违法插手经济纠纷、侵犯人权等问题。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要认真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多元化监督上来,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要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在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活动监督的同时,全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等工作。
四、准确把握方向,深化检察改革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准确把握司法改革的方向,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步骤,结合自身实际,循序落实各项司法改革措施。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规范审查受理和办理机制,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严格终结程序。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努力形成符合检察工作规律、检察职业特点、检察队伍管理和法律监督运行要求的组织结构、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加强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职业良知教育,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底线,增强秉公执法的能力。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制约,重点要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执法办案人员的监督,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坚持从严治检,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检察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各位代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中,区人民检察院要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改革的思维、创新的方法、务实的作风,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开创富裕开放魅力和谐红山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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