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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2-01-10 10:26:00


  1月8日,在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红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术民向大会报告过去四年检察工作情况及2022年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切实增进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各项工作持续稳进提升。
  一、坚持服务保障大局,
  以检察自觉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区检察院始终与中央决策部署同频共振、步调一致,以有力履职促进红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觉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山、法治红山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立足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切实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对严重暴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突出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坚持惩防结合治理“醉驾”犯罪。
  积极应对疫情“大考”。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案件,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加强对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等防控重点检察监督。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认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政治任务。结合办案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改善社会治安秩序。
  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稳步提升,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做实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的控辩协商,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立足办案创新社会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12309检察服务平台,实现窗口、热线、网络一站式服务,让群众办事更方便。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推行公开听证,尊重支持律师依法履职,携手司法局同构规范有序的检律关系。
  二、坚持司法为民,
  以检察作为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自觉在保障人民权益中担当作为。
  守护“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食品药品“四个最严”等专项监督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以窨井盖安全为切入点,对城区窨井盖安全状况开展走访调查,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清查工作,并进行了修复。
  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为脱贫攻坚助力,严厉打击脱贫领域违法犯罪;将温情司法融入司法救助工作。为美丽乡村添彩,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形成保护环境合力,组织开展了多个专项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推动检察建议落实。为金融安全护航,依法追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等犯罪,积极推进“断卡”行动、开设反诈微课堂,有效提升群众反诈意识。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断探索未检工作新模式,与多部门联合落实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工作,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整合办案力量,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全面推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
  持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加强企业平等保护和产权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围绕民营企业司法需求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坚决贯彻党中央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难题。
  三、坚持能动司法,
  以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全国人大关于“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当作为。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抓实刑事执行监督。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紧盯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等重点工作,规范监督程序、健全监督机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深化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通过行政审判、执行活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持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等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多个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国家治理现代化职能作用。
  四、坚持守正创新,
  以更强的检察定力推进改革落地
  持之以恒抓改革、重管理,在新发展阶段,通过改革创新破难题、开新局,通过科学管理增活力、提效力,检察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进一步破解,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获得感。
  坚定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统筹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五、坚持强基固本,
  以检察担当锻造过硬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五个过硬”要求,自觉以更强本领担当作为。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抓实从严治检。
  自觉接受监督。
  四年来,伴随着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繁荣进步,我院检察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等国家级荣誉4项,“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等自治区级荣誉19项,连续三年获评“先进基层检察院”,获得“集体三等功”等市级奖项40余项。
  2022年工作计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会议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红山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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