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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4-02-04 22:12:35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2月4日在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张振森

在2月4日举行的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张振森向大会作《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推进工作的主线,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践行人民至上,能动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检察工作焕发新活力、展现新气象、实现新作为。

 

一、坚持为大局服务,以能动检察助推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政法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主动服务和融入红山区经济社会大局,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

努力打造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批捕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29人,批捕起诉黄赌毒犯罪50人,批捕起诉抢劫、盗窃、招摇撞骗、寻衅滋事等侵犯公民财产和扰乱公共秩序犯罪36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加强命案防控工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深入推进法治红山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注重办案中的释法说理,13个普法作品被国家级媒体转发、1个案例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5个案例被市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组织普法进社区、进企业12次。“法治副校长”机制常态化,检察官走进校园讲授法治课20次,坚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区委政法委统一组织下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评查本院案件256件,抽查不起诉案件118件,评查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179件,进行行政、刑事双重评查,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从抓末端、治已病,到抓前端、治未病。紧盯老百姓身边的安全,研析司法数据,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推动相关部门补短板、堵漏洞、解决问题,以检察履责“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办理一案惠及一方。我院在办案中发现外卖平台食品经营企业违规经营冷荤食品、市场违规使用生鲜灯、某屠宰厂屠宰无手续等涉及食品安全问题,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或磋商函,督促职能部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标准,完善监管机制。相关行政机关采取责令整改、停产等方式共查处违法行为17处,助推抓早抓小抓苗头,协力促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向事前预防转型,深化源头治理。

积极促进依法治网。批捕起诉利用网络实施诈骗、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等犯罪66件89人,同比分别上升144%和187%,会同公安机关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深挖幕后金主,严惩团伙骨干、全力追赃挽损,坚持全链条打击,办结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84件112人,涉案金额1.58亿。对情节较轻或受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依法从宽处理,教育为主。我院在办理多起涉“两卡”案件中,发现某校在校学生尤其是应届毕业生受非法兼职信息误导,误入电诈组织涉罪20余人,我院向学校制发“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教育、强化学校监管指导”等检察建议后,该校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经回访,从检察建议送达至今,该校再无刑事犯罪涉案人员。

守好经济安全法治防线。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持续加大惩治金融领域犯罪力度,办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案件49件90人,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有力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金融环境。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件过程中,承办人积极履职、充分释法说理,敦促涉案人员在审查起诉阶段,退赔40余万,为多名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同时切断了养老诈骗犯罪链条,并以该案为突破口,陆续处理相关联案件4件,依法对11人提起公诉,有效打击涉养老诈骗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的养老钱提供有力司法保护。严打制售假烟违法犯罪,办理烟草专卖类非法经营系列案件5件,涉案金额1100万元,依法起诉16人,有效切断了制售假烟地下供应链,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国家经济利益。

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受理审查起诉涉企案件5件12人,适用企业合规改革2件2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涉案企业在合规整改后已合计纳税超1000万元,且保障企业百余名员工不失业,降低了建筑工程、房产交易等多领域民事纠纷风险、信访风险。有效避免了“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下岗一批员工,减少一项税源”的情况发生。办理的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企业合规案件被上级院选为典型案例。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制定《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深入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对一”检察服务方案》,对企业开展“滴灌式”法治保障,做到随叫随到,不叫不扰。推动加强行业监管,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办理一起非法行医案件,我院针对医美行业违规发布广告、夸大宣传、无证行医等管理不规范问题向卫健委制发检察建议,提出监管意见,卫健委对此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活动,净化了美容服务市场。

更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依托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一体履行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有序拓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深化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高新产业园区、物流园区设立“检察官服务室”,在区委政法委统一部署下及时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贴身法律服务。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定东黎羊绒、食乐康、赤峰制药三家重点企业为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台账式梳理企业涉知识产权纠纷,及时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认定“中国驰名商标”增添法治助力。

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深入落实监委与检察院监检衔接机制,形成反腐败合力。受理职务犯罪审查起诉案件4件4人,全部提起公诉。移送涉案公职人员、党员案件线索16人。审慎规范履行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职责,向市院移送犯罪线索2件,立案1件。接受市院交办案件线索1件。配合进行资格联审108次,查询1887人次。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以能动检察保障民生福祉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全过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安全幸福成长。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职能作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能动集中统一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努力实现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融合发展。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犯罪,受理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18件20人,审查起诉案件20件24人。积极推动适用从业禁止,实施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用心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7人,不起诉11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9件1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31.82%。完成综合履职案件9件。注重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实行经济帮扶、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多元化综合救助,在某性侵未成年人一案中发现被害人父母均为聋哑人,无固定职业,家庭困难,我院依法对其进行了司法救助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心理疏导,力争能帮助其减小伤害,恢复身心健康,尽早回归社会。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工作,组织学生走进“公检法”,“零距离”观看庭审过程、感受法律威严。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制发“督促监护令”19份,向未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未成年人监护人首次制发“家庭教育令”,努力实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强化大数据赋能,构建宾馆及网约房等新兴住宿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法律监督模型,加强对日租房、网约房、电竞旅馆等新兴业态监管,全年住宿行业涉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同比下降60%。一年来,我院能动综合履职,从刑事案件中发现线索,协同行政机关整治药品零售企业违规向未成年人出售处方药,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招用未成年人,文身服务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等行业乱象,为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深化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69件次,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受理的首次信访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坚持公开听证,做到“开门办案”,让公正可感受、被认同,召开听证会38次,164人次参与听证,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97.37%。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指派18名员额检察官下沉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助力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837名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轻缓量刑建议,认罪认罚案件一审服判率91.17%,促进矛盾化解、增进社会和谐。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联合多方力量为司法救助专项基金注入救助金,为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58万元。在受理一起控申案件的过程中,了解到当事人在工厂作业期间不慎导致十级伤残,治疗费用近10万元,对方一直未予赔偿,夫妻二人负债累累,生活异常艰难。我院按照“控申接访+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认真核实,主动救助,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有效缓解了当事人的困难,让群众在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保春耕、助生产”专项活动,针对农药、种子销售中存在的问题和农资安全隐患,我院以诉前检察建议形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管职责,筑起“三农”司法保护堤坝。持续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发现生态环境污染隐患和生态资源被破坏苗头,及时督促行政机关予以整改,先后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督促治理被污染土地、林地、河湖,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修复林地15亩,耕地37亩。持续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针对辖区内村镇河道内倾倒垃圾的违法情况向相关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经治理,河道面貌得到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普法宣传走进乡村,开设普法课堂,建立法治图书角,用通俗的语言和灵活的形式宣传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三、坚持为法治担当,以能动检察维护司法公正

 

立足新时代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定位,打造“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牢牢把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升监督办案水平。

刑事检察向更“优”跨跃。受理审查逮捕206件244人,受理审查起诉798件1066人,监督侦查机关撤案37件、立案14件,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0件;书面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件,均被采纳。提出刑事裁判抗诉3件,均在进一步审理过程中。践行检察官既是犯罪追诉者也是无辜保护者的办案理念,坚决纠正和防止冤错案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18人、不起诉34人,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在全市率先探索轻罪治理体系建设,与公安、法院联合签署《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据此机制已办理轻罪案件40件,平均个案审查起诉3天,与法院共同完成个案庭审10分钟的高效办案记录。实现了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该机制被市院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推广。

民事检察向更“精”提升。优化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采纳率100%,其中1件已改判。深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活动监督,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39件,采纳率100%。强化民事案件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开展“深化民事检察监督 保民生守民心”专项活动、“强化涉企执行监督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3件,采纳率100%。开展“深化虚假诉讼监督 营造诚信社会环境”专项活动,对1件虚假诉讼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已改判。通过办理一批高质量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精准服务大局,做实人民至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行政检察向更“实”强化。加强生效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同步监督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件,行政机关已采纳,并作出处理。提升行政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活动监督层次,提出纠正审判活动违法检察建议7件,采纳率100%。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率100%。在切实履行好行政诉讼监督基本职能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有关部门已全部采纳并整改。

公益诉讼检察向更“好”推进。在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中践行人民至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3件。案件到期整改率97.4%。稳步提升办案数量,抓好常态化“回头看”,促进行业问题“靶向”治理,公益保护领域不断拓宽,持续提升公益诉讼知晓度。搭建“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聘任101名公益诉讼志愿者参与案件线索征集、案件听证、办理、专家咨询、跟踪观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7人次实地参与公益诉讼办案,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支持。一年来,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安全问题,对18部自动扶梯年检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小区“飞线充电”问题,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强化整改,消除小区的潜在火灾隐患。针对国有财产监管缺失的问题,分别就漏征民间借贷利息税、服刑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保护国有财产,维护国家利益,督促追回国有财产2.65万元,以公益之力守护法治红山。

 

四、坚持从严治检,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不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五个过硬”标准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讲话精神,扎实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把学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始终,持续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下功夫,组织全体党员参加读书班7期,参训542人次,发布主题教育专题微信公众号文章25期。

深化政治与业务融合培训。推进落实队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以开展“三全式”培训和“三真式”实训为抓手,推进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9次、庭审观摩2次、岗位练兵4次、部门小班教学62次,选派人员参加党校等线下学习3次,内容覆盖十大检察业务、检察辅助、司法行政等所有科目。强化年轻干部培育,开展“师傅带徒弟”结对帮活动,组成师徒办案组6个。深入推进人才智力交流,活用“外脑”,聘用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和25名专家人才库成员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性、技术性工作帮助,实施跨系统交流锻炼,推荐2名年轻优秀干部到法院挂职锻炼。积极组织选派人员参加上级院开展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案件管理业务、办公室文字综合业务、书记员业务等各项业务技能竞赛,1人被市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2人评为骨干,2人评为标兵,2人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业务能手;5个部门和集体受市检察院表彰;院集体被授予第十届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

持续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检察官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落实检察官权力清单,确保用权有依据、放权不放任,把“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到实处。院领导干部带头办案281件,占全院办结案件的17.08%,列席审委会4次,带动示范作用更加明显。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压实检察长、部门负责人监管责任,建立以业务数据会商通报、业务态势预判预警、案件流程实时监控、控申信访反向审视、案件质量评查等手段相统一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检察官惩戒和错案责任追究,让检察官担好责、办好案。

常态化推进从严管党治检。制定《2023年红山区人民检察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严格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填报制度,落实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建立动态核查整改机制。做好检察人员离任从业管理工作,规范检察官与律师、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持续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会商会2次,狠抓“三个规定”贯彻落实,2023年共填报122件,强化追责通报,做实“有问必录”。

 

各位代表,监督者必受监督,人民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我院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区委坚强领导,在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在于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红山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融于检察血脉,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必须以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红山区高质量发展,必须狠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中心城区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相比,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仍需持续深入,服务大局、检察为民的实效仍需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的质效仍需持续强化,建设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仍需持续发力,我们将高度重视、着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聚焦法律监督,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一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律监督理念变革,深化巩固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学思践悟。强化理论武装,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凡事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决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在检察监督办案中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二是以推进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为着力点,更好发挥检察服务保障功能。抓实抓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等服务举措,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和更优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推进高效能治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红山贡献检察之力。

 

三是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己任,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深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刑事检察攻克难点再提升、民事检察保持规模提质效、行政检察巩固态势创品牌、公益诉讼检察稳扎稳打强质效、检察侦查稳中求进保质量。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四是以为人民司法为宗旨,不断提升民生司法保障水平。盯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真正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抓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司法救助等工作,做实做优检察建议,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内生稳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

 

五是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持续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和能力现代化,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坚持“四大检察”内在统一于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强化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强化执法司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强化队伍管理,加快推进检察大数据战略,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

 

六是以堪当时代重任为目标,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深化落实人才强检战略,健全各类培训制度,全面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做实各条线竞赛,让“标兵”“能手”带动更多检察人员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全面落实从优待检政策措施,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官依法公正履职。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劈波斩浪,勇往直前,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努力做出与中心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好形势相匹配的检察新业绩,奋力开创人民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辉煌,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75周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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